柳行自行监测方案
附件3
山东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
企业名称: 山东欧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(单位盖章)
监测单位: 柳行头河中水站
济南市环保局监测站
备案日期: 2014年3月7日 (报环保部门备案日期)
柳行头河自行监测方案
根据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制定本企业自行监测方案。
一、基本情况
(一)企业生产情况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济南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》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,我单位于 2009 年 8月开始柳行头综合治中水处理站工程工作;中水处理站工程内容为中水处理站的建设,设备采购、安装、工艺调试及三年运营。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,各项工作有序的进行,于2010年 10月全面完工,通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,出水水质长期稳定达到排放标准。1、设计处理规模:5000 m3/d。
项目建成前后水质排放情况:
COD≤50mg/l、BOD5≤10mg/l、SS≤10mg/l、NH3-N≤5mg/l.
进、出水水质指标通过在线水质分析仪表进行检测,仪表于2012.8月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。
(二)企业污染治理情况
1、废水
柳行头河中水站污染种类为城市污水。日处理济南市污水5000m3/d。中水站总出水口在站东侧,直排入柳行头河,水质稳定。对出水每两小时监测一次COD、氨氮 PH值。排放标准及限值:COD≤50mg/l、BOD5≤10mg/l、SS≤10mg/l、NH3-N≤5mg/l.
2、厂界噪声
厂界噪声主要产污点为鼓风机和水泵等噪声,由于我站设备均在地下,因此噪声昼夜均在50分贝以下,满足GB3096-2008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要求。
二、监测内容
按照下表填写。
自行监测内容表(水污染物排放)
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| 监测点位 | 监测频次 | 执行排放标准 | 标准限值 | 监测方法 | 分析仪器 | 备注 | |
监 测 指 标 | COD | 总排放口 | 2h | 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一级A标准 | ≤50mg/l | 仪器自动监测 | 在线监测仪 | |
NH3-N | 总排放口 | 2h | 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一级A标准 | ≤5mg/l. | 仪器自动监测 | 在线监测仪 | ||
PH | 总排放口 | 2h | 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一级A标准 | 6-9 | 仪器自动监测 | 在线监测仪 | ||
SS | 出水 | 2h | 一级A | 10 | 仪器自动监测 | 在线监测仪 | ||
COD | 进水 | 2h | 一级A | 400 | 仪器自动监测 | 在线监测仪 | ||
氨氮 | 进水 | 2h | 一级A | 30 | 仪器自动监测 | 在线监测仪 | ||
PH | 进水 | 2h | 一级A | 6-9 | 仪器自动监测 | 在线监测仪 | ||
SS | 进水 | 2h | 一级A | 220 | 仪器自动监测 | 在线监测仪 | ||
噪声 | ||||||||
污染物排放方式 及排放去向 | 水质达标后排入柳行头河。 | |||||||
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| 加强巡检,按时维护校准在线监测仪器。 | |||||||
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| 针对监测项目,依据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》的要求,填报公开时限。 |
备注:按照水污染物排放、大气污染物排放、厂界噪声和周边环境质量分表填写。
自行监测内容表(厂界噪声)
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| 监测点位 | 监测频次 | 执行排放标准 | 标准限值 | 监测方法 | 分析仪器 | 备注 | |
监 测 指 标 | 厂界噪声 | 厂界外1米处 | 1次/季度 | GB12348-2008 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 | 小于50dB(A) | 手工监测 | AW5633型噪声分析仪 | |
污染物排放方式 及排放去向 | 厂界 | |||||||
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| 加强巡检,按时维护校准在线监测仪器。 | |||||||
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| 针对监测项目,依据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》的要求,填报公开时限。 |
备注:按照水污染物排放、大气污染物排放、厂界噪声和周边环境质量分表填写。
三、监测点位示意图
↑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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